公告轉知農曆春節將至,請同仁依「新北市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辦理。
說明:
一、農曆春節期間為廉政工作重點宣導時期,請加強宣導「新北市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下稱本規範),本府員工遇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所為之餽贈或飲宴應酬,除有本規範第4點但書或第7點第1項但書各款情形外,應予拒絕或退還,並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
二、為深化同仁對廉政倫理法令之認知,請鼓勵運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https://elearn.hrd.gov.tw/mooc/index.php)等教學資源,選讀廉政倫理相關課程。
三、檢附農曆春節廉政宣導海報及新加坡相關新聞案例簡報各1份,請多加宣導利用(如附件3)。
一、農曆春節期間為廉政工作重點宣導時期,請加強宣導「新北市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下稱本規範),本府員工遇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所為之餽贈或飲宴應酬,除有本規範第4點但書或第7點第1項但書各款情形外,應予拒絕或退還,並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
二、為深化同仁對廉政倫理法令之認知,請鼓勵運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https://elearn.hrd.gov.tw/mooc/index.php)等教學資源,選讀廉政倫理相關課程。
三、檢附農曆春節廉政宣導海報及新加坡相關新聞案例簡報各1份,請多加宣導利用(如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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