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回首頁 🗺️網站導覽 🛠網站管理

:::

「防災教學小妙招」徵選

壹、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4學年度防災教育實施計畫。

貳、目標:鼓勵教師積極落實防災議題教育,研發防災教學小妙招,提供本市教師融入各領 域教學活動設計,提升學生防災素養。

參、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二、承辦單位:新北市永和區永平國民小學、新北市鶯歌區建國國民小學。

肆、徵選內容:依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由教師個人或教師群以單領域、議題或 跨領域、議題的方式進行研發具創意之防災教學小妙招設計。

伍、徵選組別:分高中職組、國中組、國小組、幼兒園組。

陸、報名資格

  一、開放各校自由報名,至多每校3件,惟114年度參與教育部防災校園建置專案學校, 每校至少報名1件。

  二、本市公私立高國中小、幼兒園教師,每人以所屬教育階段,報名參加1件為限。

  三、團隊合作完成之參賽作品,每件以不超過4人為限,得跨校參加。

柒、作品規範

  一、填寫報名表【請洽生教組】及授權同意書暨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請洽生教組】,各一式3份。

  二、高中職、國中、國小組、幼兒園組請填寫防災教學小妙招教學設計表格【請洽生教組】進行撰寫一式3份,以促進學生學習為要,相關學習單以附件呈現,不超過5 頁。

  三、防災教學小妙招教學活動設計以能在20分鐘內實施為原則。

  四、請錄影示範後上傳至youtube,並將連結填寫至附件三,以供委員審查。

  五、上述附件表件請至本市防災教育輔導團網站下防災課程與教學專區下載。

捌、收件日期及地點

  一、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14年11月7日(星期五)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二、收件地點:

    1. 所有資料一式3份,寄至新北市永和區保生路25號【新北市永和區永平國民小學】,聯絡人:學務處郭黛妮組長,聯絡電話:02-2925-9879轉303。

    2. 另請將附件三-1檔案的word及pdf檔案,寄至ypes9417safe@gmail.com信箱,以 利後續應用。

    3. 得獎公布日期:114年11月21日(星期五)前,公布得獎名單於本市防災教育輔導 團網站下防災課程與教學專區並發函通知。

玖、評選方式:

  一、本局聘請學科教學及防災教育專家組成委員會評審。

  二、評分標準:

    1. 能依據核心素養內涵設定教學目標(20%)。

    2. 教學活動能達成教學目標(20%)。

    3. 教學活動能對應學習表現與學習內容(20%)。

    4. 評量方式多元適性,並能達成教學目標(20%)。

    5. 教學設計內容完整,若經課堂實踐,酌予加分(20%)。

壹拾、 獎勵:

  一、獎項:入選件數以高中職組、國中組、國小組、幼兒組等組別,分別依作品水準分 組評選出特優1件、優等3件、佳作5及入選若干件,主辦單位得視投稿件數及作品 水準調整部分獎項數量或從缺。每件得獎作品,每一位作者獲頒本局獎狀乙紙,獲 獎團隊成員或個人依據「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第7條第2項第 3款第6目、「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6條第2項第3款第9目, 暨「新北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及幼兒園辦理教師敘獎處理原則」附表第13項第4款 參加或指導各組各項第一名者,有功人員3人嘉獎2次;第二及三名者,有功人員3 人嘉獎1次予以敘獎(特優比照第1名、優等比照第2名、佳作比照第3名)。

  二、得獎作品作者須配合主辦單位擇期發表,另主辦單位得將作品上傳本市防災教育輔 導團網站,供下載分享。

壹拾壹、 著作規定

  一、參加徵選之作品不得一稿多投,若作品已獲得其他獎勵者,則取消其參賽資格;凡 經專案補助完成之教案,未經報備核可前,亦不得參加。

  二、得獎作品之著作權歸屬於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報名時須繳交聲明書和著作財產權讓 與同意書),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擁有推廣、借閱、公布、印製、發行、重製及公開 展示播放、上網等之權利,不另支付酬勞或任何費用,並不作為商業活動之教材。

  三、參加徵選之作品內容以自行設計為主,作品引用素材應符合智慧財產權相關規定, 如有違反,經有關機關處罰確定者,取消其獎勵資格,並追回獎勵且相關法律責任 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壹拾貳、 經費概算:本案經費由114學年度防災教育輔導團計畫項下款項支應。

壹拾參、 本計畫奉核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瀏覽數:
登入成功